發(fā)布時間: 2017年08月09日
甲行政單位政府采購業(yè)務的有關資料如下:
(1)20×4年12月1日,該行政單位與某設備供貨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合同金額為200萬元。
(2)20×4年12月31日,該行政單位設備購置項目財政直接支付結余資金額度為1200萬元,被予以注銷。
(3)20×5年1月4日,該行政單位接到《財政直接支付額度恢復到賬通知書》,恢復其1月份該項目直接支付額度240萬元。
(4)20×5年1月20日,該行政單位收到供貨商提供的設備,并驗收入庫。
(5)20×5年1月21日,該行政單位填寫《中央基層預算單位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經審核同意支付給供貨商貨款200萬元。
(6)20×5年1月27日,該行政單位收到《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貨款已支付供貨商。
乙事業(yè)單位20×4年政府采購業(yè)務的有關資料如下:
(1)5月5日,該單位與某服務商簽訂了一份服務合同,合同規(guī)定該服務商于20×4年6月份為該事業(yè)單位提供某項服務,合同金額為280萬元。
(2)5月10日,該事業(yè)單位申請補報當年6月份政府采購項目支出用款計劃200萬元,用于支付服務商服務費。
(3)6月1日,財政部門批準該事業(yè)單位6月份申請額度200萬元。
(4)6月2日,該事業(yè)單位收到《財政直接支付額度恢復到賬通知書》,恢復上年結余額度80萬元,用于支付6月份服務費。
(5)6月10日,該事業(yè)單位因接受服務商提供的服務,向財政部門提出直接支付申請280萬元。
(6)6月14日,該事業(yè)單位收到代理銀行發(fā)來的《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
要求:
(1)分析說明甲行政單位有關政府采購的會計處理。
(2)分析說明乙事業(yè)單位有關政府采購的會計處理。
【正確答案】:對于甲行政單位的分析:
(1)20×4年12月1日,該行政單位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時,不作會計處理;
(2)20×4年12月31日,該行政單位設備購置項目直接支付結余資金額度1200萬元被注銷時: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 1200
貸:撥入經費 1200
(3)20×5年1月4日,該行政單位項目直接支付額度240萬元得以恢復時,不作會計處理;
(4)20×5年1月20日,該行政單位收到供應商提供的設備并驗收入庫:
借:固定資產 200
貸:固定基金 200
(5)20×5年1月21日,該行政單位直接支付申請經審核同意時,不作會計處理;
(6)20×5年1月27日,該行政單位依據收到的《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
借:經費支出 200
貸:撥入經費? 200
對于乙事業(yè)單位的分析:
(1)5月5日,該事業(yè)單位與服務商簽訂服務合同時,不作會計處理;
(2)5月10日,該事業(yè)單位申請補報6月份政府采購項目支出用款計劃200萬元時,不作會計處理。
(3)6月1日,該事業(yè)單位額度申請經批準時,不作會計處理;
(4)6月2日,該事業(yè)單位收到《財政直接支付額度恢復到賬通知書》時,不作會計處理;
(5)6月10日,該事業(yè)單位提出直接支付申請時,不作會計處理;
(6)6月14日,該事業(yè)單位收到《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時:
借:事業(yè)支出 280
貸:財政補助收入 200
財政應返還額度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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