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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補辦·證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分類:社會工作者更新時間:2017-12-27

  (一)考生更換證書須帶齊以下材料:

  1、需要更換的證書。

  2、個人更換證書的申請(寫明更換原因、本人簽名)。

  3、單位證明(可在個人申請書上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單位意見)。

  4、本人身份證原件、復(fù)印件。

  5、與原證書照片相同底版的一寸半照片一張(更換計算機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不需要提交照片)。

  (二)補辦·證書須帶齊以下材料:

  1、在市級報刊刊登的證書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登報內(nèi)容包括:姓名、證書名稱、專業(yè)、級別、發(fā)證年份及證書編號)。

  2、個人補辦·證書的申請(寫明補辦原因、本人簽名)。

  3、單位證明(可在個人申請書上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單位意見)。

  4、個人身份證原件、復(fù)印件。

  5、本人一寸半照片一張(補辦計算機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不需要提交照片)。

  (三)更換、補辦·證書的時間

  1、申請受理時間: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ふ喜恐鞴懿块T要求,市人才考評中心在每年5月份和11月份集中兩次向部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證書更換、補辦手續(xù)。考生可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前提交申請。超過該期限申請更換、補辦·證書的,視為下一批申請辦理。

  2、補發(fā)證書時間:更換、補辦的證書一般在7月底和轉(zhuǎn)年1月底前制作完成,人才考評中心將及時電話通知相關(guān)考生按約定時間到市人才考評中心領(lǐng)取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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