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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醫(yī)醫(yī)師準考證打印時間:2020年7月1日至9日

分類:執(zhí)業(yè)醫(yī)師 | 更新時間:2020-07-09| 來源:教育聯展網

  2020年國家醫(y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安徽考區(qū)考生須知

  2020年國家醫(yī)師資格考試實踐技能考試將于7月10日至29日統(tǒng)一舉行。為做好我省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考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現將安徽考區(qū)考試期間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告知如下,請全體考生遵守執(zhí)行。

  一、考試區(qū)域安排

類別

考生所在考點

考試基地

基地聯系方式

考點聯系方式

臨床

合肥、六安、省直

安徽省立醫(yī)院

0551-62282122

合肥 0551-63671347
蚌埠 0552-3132035
蕪湖 0553-3824101
銅陵 0562-2820601
馬鞍山 0555-2366510
淮南 0554-6674830
淮北 0561-3119610
安慶 0556-5573445
滁州 0550-3072757
黃山 0559-2590143
阜陽 0558-2552648
宿州 0557-3048733
六安 0564-3379955
宣城 0563-2719285
池州 0566-3393704
亳州 0558-5121791
省直 0551-62863696

蕪湖、銅陵、馬鞍山、安慶、黃山、宣城、池州

蕪湖市第二人民醫(yī)院

0553-3909016

蚌埠、淮南、滁州

蚌埠市第三人民醫(yī)院

0552- 3190299?

阜陽、淮北

阜陽市人民醫(yī)院

0558—3010475

宿州、亳州

宿州市立醫(yī)院

0557-3032120

中醫(yī)

合肥、阜陽、六安、省直

省中醫(y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yī)院

0551—62838592

蕪湖、銅陵、馬鞍山、安慶、黃山、宣城、池州

蕪湖市中醫(yī)醫(yī)院

0553-5965276

蚌埠、淮南、淮北、滁州、宿州、亳州

蚌埠市中醫(yī)醫(yī)院

0552-3579180

口腔

全省

安醫(yī)大一附院

0551-62922018 

公衛(wèi)

全省

安徽省第二人民醫(yī)院

0551-64286095

鄉(xiāng)村全科

全省

合肥濱湖醫(yī)院

0551-65758075

  二、考試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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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打印準考證。我省實踐技能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0年7月1日至9日,考生可登陸國家醫(yī)學考試網從個人注冊賬戶中進行打印。具體考試時間和地址,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2.減少外出??记?4天內,建議考生減少不必要出行,不聚餐、不聚會、勤洗手,合理安排食宿,注意安全和個人防護。

  3.異地考生提前安排出行。異地考生要充分考慮交通、天氣等因素,提前安排赴考出行時間,注意出行交通、住宿及飲食等方面的安全問題。

  4.準備“安康碼”及承諾書??记埃忌毻瓿杀救恕鞍部荡a”注冊,做好考試當天核驗準備。同時,從安徽省衛(wèi)生健康委網站上下載《2020年國家醫(y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安徽考區(qū)考生健康申明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如實完整填寫相關信息,并將《承諾書》留存,方便考試當天出示。

  5.特殊情形的考生??记?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等級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考前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能夠出示包含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綠碼;通過口岸入境的考生須集中隔離14天、核酸檢測、血清特異性抗體檢測和胸部CT檢查,集中隔離期滿繼續(xù)居家觀察14天后,提供相關檢查報告方可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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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生進入考場前出示“安康碼”及《承諾書》,佩戴口罩,檢測體溫,核驗身份(身份證、準考證)。

  2. 考生在考試全過程中須身著無標識白大衣、醫(yī)用帽子,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自行準備未啟用的一次性乳膠手套,進入考站考試時使用。(口腔類別考生還需自帶防護目鏡或面屏)

  3.考生入場時,嚴格控制入場速度,加大人員間距,防止人員聚集;考試期間,在考室內及候考區(qū)內考生座位間隔應1米以上;考試結束,考生須在工作人員指引下,盡快離開考室及考場,避免聚集。

  因疫情防控形勢需要,各考點、基地根據實際情況,均制定了不同的防控措施,考生需嚴格遵守當地有關規(guī)定。

  三、溫馨提示

  1.請考生適時關注安徽省衛(wèi)生健康委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以及各設區(qū)市衛(wèi)生健康委、各考試基地的信息公告,并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2.請考生如實填寫或申報相關信息。如因隱瞞或虛假填報引起檢疫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而影響公共安全的后果,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有關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傳染病防治法》和《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等法律法規(guī)處罰和制裁。

  附件:2020年全國醫(y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安徽考區(qū)考生健康申明承諾書

  2020年全國醫(y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安徽考區(qū)考生健康申明承諾書.docx

  安徽省衛(wèi)生健康委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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