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課
課程與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時間。做題
海量精選試題,想練就練,瞬間提分。答疑
海量精選試題,想練就練,瞬間提分。直播
講師大咖面對面,有問有大收獲多。多層砌體房屋和底部框架、內框架房屋層數和高度的限制;
1.一般情況下,房屋的層數和總高度不應超過下表的規(guī)定:
注:①房屋的總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頂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從地下室室內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條件好的半地下室應允許從室外地面算起;對帶閣樓的坡屋面應算到山墻的1/2高度處;
?、谑覂韧飧卟畲笥?.6m時,房屋總高度應允許比表中數據適當增加,但不應多于1m;
?、郾颈硇∑鰤K房屋不包括配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房屋。
2.對醫(yī)院、教學樓等及橫墻較少的多層砌體房屋,總高度應比上表的規(guī)定降低3m,層數相應減少一層;各層橫墻很少的多層砌體房屋,還應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降低總高度和減少層數。橫墻較少指同一樓層內開間大于4.20m的房間占該層總面積的40%以上。
3.橫墻較少的多層磚砌體住宅樓,當按規(guī)定采取加強措施并滿足抗震承載力要求時,其高度和層數應允許仍按上表的規(guī)定采用。
4.普通磚、多孔磚和小砌塊砌體承重房屋的層高,不應超過3.6m;底部框架-抗震墻房屋的底部和內框架房屋的層高,不應超過4.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