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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東濟南第二批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分類:教師資格 | 更新時間:2022-06-21| 來源:轉載

2022年山東濟南第二批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公告已公布,請相關人員仔細閱讀,具體詳情如下:

  根據教育部統(tǒng)一部署和山東省工作安排,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現將濟南市2022年第二批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請認定人員范圍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在濟南市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1.具有濟南市戶籍;

2.持有濟南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

3.就讀學校所在地在濟南市(含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和已經取得學歷申請認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讀學生);

4.駐濟部隊現役軍人、武警。

(二)在濟南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二、申請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yè)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

(二)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萍耙陨蠈W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根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和山東省有關規(guī)定,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試通過但未取得畢業(yè)證書前,尚不具備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條件,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三)符合免試認定條件的師范生申請人應取得所在學校頒發(fā)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其他申請人應參加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

(四)申請教師資格任教學段、任教學科應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一致,其中,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類別教師資格,申請的任教學科還應與所學專業(yè)或所從事專業(yè)(有相應的職業(yè)資格或技能證書)一致。

(五)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六)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要求及《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魯教人字〔2001〕22號)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三、認定機構

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濟南市教育局負責認定,具體工作委托各區(qū)縣教體局實施。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居住地、就讀學校、駐濟部隊所在地的區(qū)縣教體局負責認定。其中,歷城區(qū)、高新區(qū)、南部山區(qū)的教師資格認定由歷城區(qū)教育和體育局負責。

四、申請流程

(一)網上報名:2022年6月15日8:00—6月27日17:00。

受理范圍:符合申請條件的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和未參加第一批次認定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行網上申報。

1.選擇申請教師資格種類和任教學科。

2.選擇認定機構: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選擇戶籍、居住地、就讀學?;蝰v濟部隊所在地的區(qū)縣教體局為認定機構,其中戶籍、居住地、就讀學?;蝰v濟部隊所在地為歷城區(qū)、高新區(qū)、南部山區(qū)的選擇歷城區(qū)教育和體育局為認定機構。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選擇濟南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

3.選擇本人戶籍、居住地、就讀學校或駐濟部隊所在地區(qū)縣為材料提交地點(不跨區(qū)受理)。其中戶籍、居住地、就讀學校或駐濟部隊所在地為歷城區(qū)、高新區(qū)、南部山區(qū)的材料提交地點分別為歷城區(qū)、高新區(qū)、南部山區(qū)。

4.根據網站提示和說明,如實填寫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信息,上傳照片,核對無誤后提交申請信息。其中,“請選擇考試形式”一欄中,參加國家統(tǒng)一考試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應選擇“國家統(tǒng)一考試”,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申請人應選擇“免試認定改革人員”。

(二)體格檢查:6月15日-7月4日

申請人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粘貼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自行到指定醫(yī)院(詳見附件1)進行體檢。體檢完畢后,應由體檢醫(yī)院在《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上完整填寫體檢結論并蓋章確認。

(三)提交材料:以郵寄或到現場兩種方式提交。7月4日-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已完成網上申請的人員采取郵寄方式或到相應教師資格認定地點現場提交的方式,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與網上申請所選材料提交地點一致,現場提交地址詳見附件2,郵寄地址詳見附件6)。選擇郵寄方式的申請人請將申請材料裝入檔案袋,并在檔案袋封面注明所提交材料清單(提交材料清單模板見附件5),并在7月8日下午16:30前郵寄到或提交到相應區(qū)縣指定地點。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包括:

1.具有濟南市戶籍的申請人員,提交本人戶口簿復印件(屬集體戶口的提交本人集體戶單頁復印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復印件;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應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復印件或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駐濟部隊現役軍人、武警提交現役有效證件復印件。

2.高等教育學歷信息在認定系統(tǒng)中校驗不通過的應提交以下材料:

國(境)外學歷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認證書》。其他學歷應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認定系統(tǒng)中校驗通過的學歷或以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不需提供此項材料。

3.《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附件4)原件(需在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任選其一體檢、當次有效)。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證件照片1張(正規(guī)證件照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請上傳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寫清姓名、身份證號、申請資格類別、任教學科)。

5.認定系統(tǒng)無法驗證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的,需上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復印件。

6.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復印件。

以上材料為申請教師資格的必備材料,缺一不可。

(四)資格認定。各區(qū)縣教體局在受理申請(同時收到網上報名信息和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紙質申請材料)后經審查做出認定結論。根據認定結論,在教育部全國教師資格認定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進行認定數據確認和證書編號,向認定合格的申請人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五、其它事項

(一)申請人須提前了解居住地和認定機構所在地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認定機構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將通過認定公告予以公布,請申請人及時查閱,各認定機構咨詢電話見附件2),做好個人安全防護,嚴格執(zhí)行各項疫情防控要求。

(二)申請人在報名前,要及時認真查閱認定機構發(fā)布的認定公告,仔細閱讀認定系統(tǒng)相關提示,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方式進行網上申報、體格檢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錯過工作安排。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認定機構無法受理。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后,認定系統(tǒng)將自動對所提交學歷進行在線驗證。其中,驗證不通過的,國內(不含境外)學歷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查詢、認證結果為準,國(境)外學歷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未經認證的學歷(以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請教師資格。請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自行查詢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申請學歷認證,并保存相關材料以備認定機構查驗。

(四)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只能申請獲得一種教師資格。若有申請人已取得多個任教學段或任教學科且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應在本年度內自行選擇一種教師資格申請認定,其他可在以后年度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自取得之日起有效期均為3年。已申請并認定通過的教師資格,申請人申請撤回或刪除的,認定機構不予受理。

(五)教師資格證書發(fā)放工作。證書將采取兩種方式發(fā)放。一是郵寄,7月21日前采取郵費到付形式郵寄,請申請人將證書的收件人姓名、地址和電話在檔案袋封面注明;二是現場領取,請申請人在檔案袋封面上注明證書自取,并攜帶身份證原件到各區(qū)縣領取教師資格證書,領取時間:7月21日-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根據新冠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建議申請人選擇郵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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