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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深圳2023年1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成績公布通知

分類:自考 | 更新時間:2023-05-18| 來源:轉載

廣東深圳2023年1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成績公布通知已發(fā)布。詳情如下:

各位考生:

根據(jù)省教育考試院安排,我市2023年1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成績定于5月11日15時公布,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成績查詢

考生可通過以下5種方式查詢考試成績。

(一)官微小程序查詢

考生關注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號(ID:gdsksy),在頁面底部選擇“小程序”欄,點擊進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小程序,即可查詢考試成績。

(二)百度小程序查詢

通過百度App搜索“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打開“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智能小程序”,點擊“考試成績”查詢成績。

(三)系統(tǒng)查詢

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詢考試合格成績和當次考試違規(guī)處理情況。

(四)“廣東招考在線”小程序查詢

考生可微信搜索進入“廣東招考在線”小程序,點擊“成績查詢”,選擇考生對應的考試類別,按提示查詢考試成績。

(五)網(wǎng)站查詢

在我市參加考試的考生,也可登錄深圳招考網(wǎng)(http://szeb.sz.gov.cn/szzkw/)查詢考試成績。

二、成績復核申請

本次公布的考試成績復核安排如下:

(一)申請復查程序。在我市參加考試的考生,如對本人當次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可持本人自考準考證、身份證到我辦登記,向省考辦提出成績復查申請。本次成績復查申請登記時間:5月11日-5月24日(周六、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登記地點: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一樓服務大廳(地址:羅湖區(qū)泥崗西路1068號)。成績復查是由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工作人員查核試卷及答題卡,成績復查僅限于復查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錯記分、加錯分。評分標準、評分細則以及對答題評分寬嚴有異議等問題不在復查范圍之內(nèi)。

(二)復查結果告知。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相關規(guī)定組織專人進行試卷復查后,復核結果將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tǒng)通知考生,對復查后發(fā)現(xiàn)分數(shù)有誤的還將書面通知考生(按報考時考生確認的通信地址寄送);深圳考生屆時也可登錄深圳招考網(wǎng)(http://szeb.sz.gov.cn/szzkw/)查詢復查結果。

原文標題:關于我市2023年1月自學考試延期考試成績公布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szeb.sz.gov.cn/szzkw/qt/tzgg/content/post_10585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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