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師考試網(wǎng)

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一級消防工程師報名時間2021

分類:消防工程師 | 更新時間:2021-08-26| 來源:教育聯(lián)展網(wǎng)

  青海2021年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時間:11月6日、7日,網(wǎng)上報名時間:預計8月,報名網(wǎng)站: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青海2021年一級消防工程師報名時間及報名條件如下:

青海2021年一級消防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及入口
地區(qū)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報名公告公布網(wǎng)站

青海省

預計2021年8月 2021年11月6日、7日

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網(wǎng)上報名入口

  關于2021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告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4號)有關安排,2021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于11月6日、7日舉行,考試形式為紙筆考試??荚噲竺磳㈤_始,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設置“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客觀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客觀題)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觀題)3個科目,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應試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大綱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見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wǎng)。

  三、考試時間

  11月6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11月7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報名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關于印發(fā)〈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56號)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中,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是指消防技術咨詢與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與消防技術培訓、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檢測、消防安全監(jiān)測與檢查、火災事故技術分析等消防技術工作;學歷、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包括參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wǎng)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等。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具體報考條件可從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報考條件”欄目查詢。

  五、報名事宜

  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有關事宜請查閱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欄目。

  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 “網(wǎng)上報名”平臺按所在地區(qū)報名。報名具體日期、考試收費標準、準考證獲取方式等相關事項及報名程序、具體要求,請見各省(區(qū)、市)人事考試機構發(fā)布的有關通告。

  六、考試規(guī)則

  (一)應試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遵守的規(guī)則:

  1憑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身份信息須與報名時所填報的一致。

  2.考試開始5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

  3.服從考場封閉管理,考場封閉期間,原則上不得交卷、離場。所有科目考試考場封閉2小時。

  4.遵守考場規(guī)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

  (二)為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公正,人事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對應試人員進入或離開考場、考點,提出規(guī)范性要求。

  2.查驗應試人員身份證件、所攜帶物品,必要時可借助專門設備、專業(yè)人員進行檢查。

  3.依法收繳考試作弊設備,集中保管應試人員違規(guī)攜帶的工具、資料等物品。

  4.對考試現(xiàn)場秩序和考試組織實施過程進行視頻監(jiān)控。

  5.在必要范圍內(nèi),協(xié)調(diào)通訊管理部門對無線通訊等進行干擾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四)應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應試人員應當按照當?shù)匦鹿诜窝滓咔榉揽毓ぷ饕?,做好個人防護,積極配合考試防疫工作,服從有關防疫規(guī)定。

  七、成績公布

  考試成績預計于2022年2月底前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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