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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體育學院2020考研調劑信息發(fā)布

分類:研究生 | 更新時間:2020-05-25| 來源:轉載


天津體育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

  調劑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環(huán)節(jié),為保障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順利完成,切實保障考生權益,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19〕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9〕1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本年度招生計劃及一志愿考生實際情況,制定《天津體育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工作辦法》如下。

  一、接受調劑的專業(yè)及名額

  接收調劑的專業(yè)及名額(全日制)

序號 學科(類別) 專業(yè)名稱 學位類型 接收調劑名額
1 體育學 運動人體科學 學術型 9
體育舞蹈學 學術型 1
2 教育學 高等教育學 學術型 5
特殊教育學 學術型 7
課程與教學論 學術型 5
職業(yè)技術教育學 學術型 3
教育技術學 學術型 5
3 應用心理 應用心理 專業(yè)型 3
4 新聞與傳播 新聞與傳播 專業(yè)型 12
5 體育 體育碩士-社會體育指導 專業(yè)型 12

  二、調劑及復試時間

  我校第一批調劑開通時間:5月21日0:00-24:00。我校第二批復試(含調劑考生)時間擬定于5月26日-28日,復試具體日程安排由各學院(科研機構)另行通知。

  三、調劑要求

  (一)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二)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三)對申請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時間的先后順序、單位、行業(yè)、地域、學校層次等非學術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四)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yī)學、中西醫(yī)結合及中醫(y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yī)學、中西醫(yī)結合與中醫(yī)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五)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進行,未通過該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我校每次開通調劑系統的持續(xù)時間為24個小時。

  四、調劑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處通過“調劑系統”公布缺額信息。

  (二)考生通過“調劑系統”查看缺額情況,填報調劑志愿。

  (三)各學院(科研機構)審核調劑考生信息,選擇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

  (四)研究生處對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進行公示,并通過“調劑系統”向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

  (五)接到調劑復試通知的考生,在我校設定的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進行確認,逾期未確認復試通知的考生,將被視為自動放棄調劑復試資格。

  (六)各學院(科研機構)對調劑考生進行復試,確定擬錄取名單。

  (七)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審核各學院(科研機構)提交的調劑擬錄取名單。

  (八)研究生處在“調劑系統”中向審核通過的擬錄取調劑考生發(fā)送待錄取通知。

  (九)接到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在我校設定的時間內通過“調劑系統”進行確認,逾期未確認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

  五、調劑復試辦法

  調劑復試錄取辦法同《天津體育學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方案》(詳見研究生處主頁)。提交審核材料的要求、復試方式、繳費方式、復試紀律均與我校第一批碩士研究生復試要求一致,請考生查看我校研究生處網站的相關通知。

  六、聯系方式

  研究生處網址:http://yjsb.tjus.edu.cn/index.htm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

研究生處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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