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實操考試網

增值稅銷售額確定方法?

分類:會計實操 | 更新時間:2022-07-22| 來源:轉載

增值稅銷售額確定方法?

納稅人有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或者有視同銷售貨物行為而無銷售額者,按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初級會計28個會計分錄+50個必背法條+高頻考點等,免費領取中>>>

①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②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③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成本”分為兩種情況:①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②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

“成本利潤率”根據規(guī)定統(tǒng)一為10%,但屬于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為《消費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guī)定》中規(guī)定的成本利潤率。


最新資訊

免費領資料慢慢看

選擇您參加的考試

點擊下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