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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大咖面對面,有問有大收獲多。一、保證
1.理解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2.考試重點
考試??急WC方式,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方式,則推定為連帶保證。此外還需掌握不能做保證人的組織: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
3.技能提升
保證是人的保證,保證人只能是第三人而不能是債務人。
二、抵押
1.理解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債權人以書面形式訂立約定,不轉移抵押財產(chǎn)的占有,將該財產(chǎn)作為債權的擔保。
2.考試重點
重點掌握:(1)抵押權的取得:不動產(chǎn)登記取得抵押權,動產(chǎn)自抵押合同生效時取得抵押權??梢詫Ρ扔洃浳餀嘧儎酉嚓P知識點進行掌握。(2)不得抵押的財產(chǎn):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公益設施;有爭議的財產(chǎn)、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chǎn)等??荚嚂苯涌疾橐陨蟽热?,所以需要準確記憶。(3)抵押權的清償順序:登記>未登記;都登記/都未登記——時間(登記/簽合同);時間相同按債權比例??荚囍幸话銜Y合具體案例讓判斷抵押權的清除順序。
3.技能提升
抵押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有,所以抵押物既可以是動產(chǎn)也可以是不動產(chǎn)。抵押物既可以由債務人提供可以由第三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