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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球網校 監(jiān)理工程師培訓

遵義監(jiān)理工程師網校

發(fā)布時間:2021年10月20日

課程介紹

環(huán)球網校的監(jiān)理工程師課程算是優(yōu)中選優(yōu),孫玉保老師的法規(guī)和三控都是非常受到考生認可的,案例的王雙增老師是建筑培訓行業(yè)的大牛了,講課不枯燥,思路開闊。環(huán)球網校監(jiān)理工程師今年開通了零基礎暢學班,可以三年免費學,免除了考生的后顧之憂,價格也是網校里面最良心的,非常推薦監(jiān)理工程師考生選擇。

熱門推薦

監(jiān)理工程師零基礎暢學班

監(jiān)理工程師暢學口碑班,考前直播密訓,考前10頁資料

主講老師:沈磊,孫玉保,王雙增

適合專業(yè):合同管理、三控、理論和相關法規(guī)、監(jiān)理案例分析

免費試聽

監(jiān)理工程師基礎班,性價比之選

主講老師:沈磊,孫玉保,王雙增

適合專業(yè):合同管理、三控、理論和相關法規(guī)、監(jiān)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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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詳情

  • 暢學
    口碑班
    單科:1580元 全科:4880元適合學員:自學能力差需系統(tǒng)課程輔導,首次參考 希望能2年取證的學員。包含基礎教學課程+考點密訓,考前10頁資料。當年考試不過,三年免費重學。
  • 基礎班
    單科:880元 全科:2680元適合學員:基礎較好需系統(tǒng)提分,參加過考試需查漏補缺的學員。預算較少,注重課程性價比。

師資詳情

沈磊

環(huán)球網校建造師管理講師立即試聽
英國法學博士,北京某高校法學副教授、碩導,某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某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法學、經管專業(yè)本科生、研究生講授《民法》、《經濟法》、《合同法》等課程,積累了豐富的課程講授和考試輔導經驗; 講課重點突出、系統(tǒng)全面、邏輯嚴密,贏得了學員的廣泛好評。
孫玉保

孫玉保

環(huán)球獨家金牌講師立即試聽
高級經濟師,造價工程師,監(jiān)理工程師,咨詢工程師,安全工程師;在某大型集團公司從事工程管理工作,并兼任某學校教學工作多年;撰寫《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考點和答疑精選》等教輔,發(fā)表論文20余篇;具有多年的實操經驗,教學深入淺出,條理清晰,深受學員好評。

王雙增

環(huán)球獨家金牌講師立即試聽
環(huán)球網校造價工程師案例分析、土建計量資深導師。多年施工管理,造價咨詢,現場監(jiān)理等工作經歷,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多次受邀在搜狐等網絡媒體進行網絡輔導,并在《信報》等報刊發(fā)表輔導文章數篇,曾接受中國教育電視臺(CETV)等多家媒體采訪。編寫多部輔導書,講課環(huán)環(huán)相扣生動易懂,重難點突出。

課程特色

大師精講班 講師分析考點
王雙增、孫玉保、張寶魁等講師獨家授課。精講班學習一遍后可以掌握。整本書歷年考試所有重點,重要考點均匹配歷年真題講解,幫學員迅速提分
考點強化班 目標性強化考點
就教材內容進行進一步提煉,分析歷年高頻考點。短時間高效強化考點,目標性更強,更有針對性。
經典習題班 強化掌握考點
習題班通過講解大量經典習題,以題帶點,對重要知識點進行輔助記憶。

    移動課堂


  • 聽課

    課程與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時間。
  • 做題

    海量精選試題,想練就練,瞬間提分。
  • 答疑

    海量精選試題,想練就練,瞬間提分。
  • 直播

    講師大咖面對面,有問有大收獲多。

學習資料

  1.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可變更或可撤銷發(fā)生爭議,只有[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有權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2.合同被變更、撤銷的前提是[當事人提出請求].

  3.當事人如果只要求變更合同,則[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不得撤銷其合同].

  4.可變更的合同在變更前屬于[有效]合同。

  5.[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均是可撤銷的合同。

  6.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屬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其“重大誤解”必須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已經發(fā)生的誤解,如果是合同訂立后發(fā)生的事實,且一方當事人訂立時由于自己的原因而沒有預見到,則[不屬于重大誤解].

  7.民間借貸約定的利息高于銀行同期同種貸款利率的[4倍]時,簽定的合同,可確認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8.合同撤銷權消滅的情形有[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l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9.可撤銷的合同只涉及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問題。

  10.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到材料供應商處去購買水泥,由于水泥標號不清楚而將425號的水泥當作525號水泥購入。該買賣合同沒有仲裁條款,發(fā)現問題后,承包人應[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該合同].

  11.依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出現[對方當事人采用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時,當事人可以向仲裁機構請求撤銷合同。

  12.對合同的效力不產生影響的情況有[當事人名稱變更]、[法定代表變更]、[當事人合并]、[當事人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