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課
課程與PC端同步更新,充分利用零碎時間。做題
海量精選試題,想練就練,瞬間提分。答疑
海量精選試題,想練就練,瞬間提分。直播
講師大咖面對面,有問有大收獲多。(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其民事責任由被代理人承擔的法律行為。代理具有以下特征:1、代理人必須在代理權限范圍內實施代理行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權范圍內獨立地表現自己的意志;4、被代理人對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二)代理的種類:以代理權產生的依據不同??蓪⒋矸譃槲写怼⒎ǘù砗椭付ù?。
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委托授權行為而產生的代理。
委托代理關系的產生,需要在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存在基礎法律關系,授予代理權的形式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是口頭形式。
超出授權范圍的行為則應當由行為人自己承擔。如果授權范圍不明確。則應當由被代理人(單位)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但是代理人的連帶責任是在被代理人無法承擔責任的基礎上承擔的。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而產生的代理。法定代理主要是為維護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利益而設立的代理方式。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根據人民法院和有關單位的指定而產生的代理。指定代理只在沒有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情況下適用。
(三)無權代理: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進行民事、經濟活動。無權代理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沒有代理權而為代理行為;(2)超越代理權限為代理行為;(3)代理權終止為代理行為。
對于無權代理行為,被代理人可以根據無權代理行為的后果對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則,行使“追認權”或“拒絕權”。行使追認權后。將無權代理行為轉化為合法的代理行為。
相關課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