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網校排名> 正保會計網校> 2016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正保會計網校 注冊會計師培訓

注冊會計師

發(fā)布時間: 2016年08月09日

2016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點: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注冊會計師課程

  知識點: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1、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用房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2、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xù),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fā)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3、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4、納稅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5、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6、納稅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編輯推薦:

注冊會計師培訓https://kaoshi.china.com/cpa/wangxiao/

注會培訓https://kaoshi.china.com/cpa/wangxiao/

注冊會計師培訓班哪個好http://m.k67r.cn/wx1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