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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從業(yè)資格

發(fā)布時間: 2016年05月10日

吉林2016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會計基礎(chǔ)》第六章第四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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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jié) 會計憑證的傳遞和保管

一、會計憑證的傳遞

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從會計憑證的取得或填制時起至歸檔保管過程中,在單位內(nèi)部有關(guān)部門和人員之間的傳送程序。

會計憑證的傳遞要能夠滿足內(nèi)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使傳遞程序合理有效,同時盡量節(jié)約

傳遞時間,減少傳遞的工作量。

單位應根據(jù)具體情況(主要包括組織結(jié)構(gòu)、人員分工、經(jīng)濟業(yè)務特點)制定每一種憑證的傳遞程序和方法。

二、會計憑證的保管

會計憑證的保管是指會計憑證記賬后的整理、裝訂、歸檔和存查工作。

會計憑證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會計憑證應定期裝訂成冊,防止散失。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遺失時,應取得原簽發(fā)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始憑證的號碼、金額、內(nèi)容等,由經(jīng)辦單位會計機構(gòu)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2)若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車票丟失,則應由當事人寫明詳細情況,由經(jīng)辦單位會計機構(gòu)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2.會計憑證封面應注明單位名稱、憑證種類、憑證張數(shù)、起止號數(shù)、年度、月份、會計主管人員、裝訂人員等有關(guān)事項,會計主管人員和保管人員應在封面上簽章。

3.會計憑證應加貼封條,防止抽換憑證。原始憑證不得外借,其他單位如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使用時,經(jīng)本單位會計機構(gòu)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復制件,應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蓋章。

4.原始憑證較多時可單獨裝訂,但應在憑證封面注明所屬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和種類,同時在所屬的記賬憑證上應注明“附件另訂”及原始憑證的名稱和編號,以便查閱。

5.嚴格遵守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滿前不得任意銷毀。(15年)

【例題】其他單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本單位的原始憑證,正確的做法是( )。

A.可以外借

B.將外借的會計憑證拆封抽出

C.不得外借,經(jīng)本單位會計機構(gòu)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

D.將向外單位提供的憑證復印件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

[答案]CD

[解析]會計憑證不得外借,其它單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憑證時,經(jīng)本單位會計機構(gòu)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批準,可以復制。向外單位提供的原始憑證復印件,應當在專設的登記簿上登記,并由提供人員和收取人員共同簽名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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