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劃分階段,考前精準助力沖刺
逐章精講,配套答疑,階梯教學,學有所得
高頻考點,階段測評,逐章精講,夯實基礎
發(fā)布時間: 2016年04月29日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學習初級會計職稱,正保會計網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您夢想成真!
法律事實(兩星)
概念:法律事實是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和消滅的直接原因
類別:法律事件、法律行為
1.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不可抗力
(1)自然現(xiàn)象(絕對事件):地震、洪水、臺風、森林大火等非人因素造成的自然災害
(2)社會現(xiàn)象(相對事件):戰(zhàn)爭、重大政策的改變等,雖屬人的行為引起,但不以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
2.法律行為(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1)行為是否合法———————————合法行為、違法行為
(2)行為的表現(xiàn)形式——————————積極行為、消極行為
(3)行為是否通過意思表示作出—————意思表示行為、非表示行為——拾得遺失物、發(fā)現(xiàn)埋藏物
(4)主體意思表示的形式————————單方行為、多方行為—————遺囑、行政命令
(5)行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實質要件——要式行為、非要式行為
(6)主體實際參與行為的狀態(tài)——————自主行為、代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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