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劃分階段,考前精準助力沖刺
逐章精講,配套答疑,階梯教學,學有所得
高頻考點,階段測評,逐章精講,夯實基礎
發(fā)布時間: 2016年04月28日
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學習初級會計職稱,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大家分享了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您夢想成真!
社保的征繳
(一)登記(★)
1.用人單位
登記、變更、終止均為自XXX之日起“30日內”。
2.社保機構
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予以審核,發(fā)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3.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注意】與稅務登記的時間區(qū)分。
(二)繳費(★)
1.單位——自行申報、足額繳納
2.職工——由單位代扣代繳
3.靈活就業(yè)人員——自行繳納
4.用人單位未按規(guī)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shù)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應當繳納數(shù)額。
5.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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