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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2017年04月12日
1)發(fā)包人的違約責任。從收到付款申請報告后的第26日開始,計利息,作為延期付款的違約金額。
2)暫停施工。延誤付款15天以上,承包人發(fā)要求付款通知,仍不付款,可暫停部分工作,視為發(fā)包人導致的暫停。
3)協(xié)議延期付款。
4)合同解除。延誤付款達60天以上,并影響到整個工程實施的,承包人有權根據(jù)合同的約定向發(fā)包人發(fā)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有權就因此增加的相關費用向發(fā)包人提出索賠。
工程計價考點:缺陷責任保修金
分兩次返回:
第一次: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時,發(fā)包人將暫時扣減的全部缺陷責任保修金金額的一半支付給承包人,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次:缺陷責任期屆滿后15日內,將余額支付給承包人
工程計價考點:索賠款項的支付
(1)發(fā)包人的索賠款項。從當月工程進度款或當期付款計劃表的付款中扣減。承包人未能支付,可協(xié)商支付,仍未支付時,發(fā)包人可從履約保函中抵扣。
(2)承包人的索賠款項。在當月工程進度款或當期付款計劃表的付款申請中單列該索賠款項,發(fā)包人應在當期付款中支付該索賠款項。當發(fā)包人未能支付該索賠款項時,承包人有權從發(fā)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抵扣。
工程計價考點:發(fā)包人的違約
①未能按約定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余額處理:可從支付保函中扣減,無保函或不足以抵償,從承包人提交最終結算資料后的第31日起支付拖欠的竣工結算款項的余額和利息(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②未能在約定的30日內對竣工結算資料提出修改意見和答復,也未支付竣工結算款項的余額的,應從提交報告后的第31日起,支付拖欠的余額,并支付利息。90日內,仍未結清的,承包人可依據(jù)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工程計價考點:竣工結算的爭議
發(fā)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的30日內,雙方對發(fā)生爭議時,應共同委托一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進行竣工結算審核,按審核結果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
審核周期由合同雙方與工程造價審核單位約定。對審核結果仍有爭議時,依據(jù)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工程計價考點:工程變更范圍
1)合同中包括的任何工程內容的數(shù)量的改變(但此類改變不一定構成變更);
2)任何工程內容的質量或其他特性的改變;
3)工程任何部分的標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變;
4)任何工程的刪減,但要交他人實施的工程除外;
5)永久工程所需的任何附加工作、生產設備、材料或服務,包括任何有關的竣工檢驗、鉆孔和其他檢驗和勘探工作;
6)實施工程的順序或時間安排的改變。
除非工程師發(fā)出指示或同意變更,承包商不得對永久工程作任何更改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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