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7年03月16日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務
(一)發(fā)展和完善建筑市場
(二)推進建筑領域的改革
我國在建筑領域中推行項目法人制、投標招標制、工程監(jiān)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這些制度改革中,核心內容是合同管理制。
(三)提高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
(四)避免和克服建筑領域中經濟違法和犯罪
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方法
(一)嚴格執(zhí)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規(guī)
(二)普及相關法律知識,培訓合同管理人才
(三)建立合同管理機構,配備合同管理人員
(四)建立合同管理目標制度
(五)執(zhí)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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