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6年05月31日
民用建筑的分類按建筑物的層數(shù)和高度分類
根據(jù)《民用建筑設(shè)計通則》GB50352,民用建筑按層數(shù)或高度分類劃分如下:
(1)住宅建筑按層數(shù)分類:1~3層為低層住宅,4~6層為多層住宅,7~9層為中高層住宅,10層及以上為高層住宅。
(2)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為單層和多層建筑,大于24m者為高層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為超高層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