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 2016年04月19日
1Z301170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1Z301171 熟悉拆遷管理
一、房屋拆遷許可證管理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6條規(guī)定:“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
1.房屋拆遷許可證的申請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7條的規(guī)定,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
(1)建設項目批準文件,指政府發(fā)展改革部門對建設項目的立項批準文件。
(2)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指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guī)劃的法定憑證。
(3)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指由市、縣人民政府向建設單位頒發(fā)的建設用地批準書,有償使用的,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劃撥使用的,核發(fā)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4)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是反映拆遷人計劃如何對被拆遷人實施拆遷補償安置以及計劃在多長時間內完成拆遷的文件。
(5)辦理存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0條的規(guī)定,拆遷人實施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資金應當全部用于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經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審查,符合條件的,頒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
[重點解析]
上述材料一般性理解即可。
2.房屋拆遷許可證載明事項的公布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8條規(guī)定,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發(fā)放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同時,應當將房屋拆遷許可證中載明的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以房屋拆遷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和拆遷人應當及時向被拆遷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重點解析] 本文來源:考試大網
對于公告的內容要掌握:拆遷人、拆遷范圍、拆遷期限等事項。
3.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的法律效力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9條規(guī)定:“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規(guī)定的拆遷范圍和拆遷期限內,實施房屋拆遷?!狈课莶疬w許可證規(guī)定的拆遷范圍對拆遷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這意味著拆遷人在實施拆遷時,既不能擅自擴大,也不能擅自縮小拆遷范圍。同時,拆遷人應當在房屋拆遷許可證確定的拆遷期限內完成拆遷工作,需要延長拆遷期限的,拆遷人應當在拆遷期限屆滿15日前,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延期拆遷申請。
[重點解析]
此處理解即可。
二、城市房屋拆遷的實施管理
(一)城市房屋拆遷單位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0條、第11條的規(guī)定,拆遷人可以自行拆遷,也可委托具有拆遷資格的單位進行拆遷。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不得接受拆遷委托。拆遷人委托拆遷的,應當向被委托的拆遷單位出具委托書,并訂立拆遷委托合同。拆遷人應當自拆遷委托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備案。被委托的拆遷單位不得轉讓拆遷業(yè)務。
[重點解析]
此處以理解為主,主要掌握:
1.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作為拆遷人,不得接受拆遷委托。
2.被委托的拆遷單位不得轉讓拆遷業(yè)務。
(二)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禁止事項及期限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2條的規(guī)定,拆遷范圍確定后,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1)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2)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賃房屋。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就上述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暫停期限不得超過1年。
[重點解析]
對于此處拆遷范圍確定后,拆遷范圍內的單位不得進行的活動需要掌握。
(三)拆遷補償安置的訂立及糾紛處理程序
1.拆遷補償安置的訂立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就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
2.拆遷糾紛仲裁、訴訟和行政裁決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5條規(guī)定,拆遷補償安置訂立后,被拆遷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zhí)行。
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的,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6條規(guī)定,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規(guī)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zhí)行。
3.強制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7條規(guī)定,被拆遷人在裁決規(guī)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重點解析]
1.掌握拆遷人可以申請先予執(zhí)行的權利。
2.掌握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執(zhí)行的前提條件:拆遷人依照規(guī)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
3.掌握對被拆遷人在裁決規(guī)定的搬遷期限未搬遷而實施強制拆遷的規(guī)定。